2020-07-24 近日,随着价值509万余元的7份保险保函的缴纳成功,正式拉开了郴州市在建项目可多种形式灵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序幕。
为确保农民工权益,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第一次将工程建设领域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法条形式予以明确。然而,在遭遇了突如其来的疫情打击之后,最高可达一百万元的保证金数额对于企业来说成为了一笔不菲的开支。按照我省现行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新规定,在建项目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除现金以外,采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建项目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方式来缴纳工资保证金,一旦企业在工程期间出现工资拖欠行为,保险公司就会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灵活的缴纳方式一方面全力确保了农民工的工资权益,另一方面也极大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项目方选择哪种缴纳方式,都需先在人社部门核算所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金额,若选择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缴纳,则需及时将相关保证保险保函原件等资料交相关人社部门留存。